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、废润滑油是润滑油在各种机械、设备使用过程中,由于受到氧化、热分解和杂质污染等,其理化性能达到换油指标后,换下来的油。包括废内燃机油、废齿轮油、废液压油、废专用油(包括废变压器油、废压缩机油、废汽轮机油、废热处理油)。
合理的再生设备和生产工艺流程;
专职技术人员和规定的化验评定手段;
再生油的质量,应符合国家油品标准规定的各项理化性能和使用性能要求,再生后作为内燃机油使用的还应通过发动机(台架)试验评定;
具有符合要求的三废治理设施和安全消防设施。对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的处理要符合 GB 16297、GB 8978 及其他相应环保要求。严禁对环境的二次污染。
具备上述条件的废油再生厂,须经技术监督及环境保护部门审定, “合格”才可对废油进行再生加工生产,不“合格”的不得从事废油再生加工生产。
免责声明:本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网络,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立即联系在线客服或管理员,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,以保证您的权利。
网站所有图文内容如未经过许可,禁止以任何形式的采集、镜像,否则后果自负!
Copyright © 2015-2020 佛山市景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. 粤ICP备20002503号-1 技术支持:佛山建站